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事业管理局,各县(区、开发区)财政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为切实做好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引导我市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自治区农机局、财政厅制定的《广西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我们研究制定了《南宁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南宁市财政局
2018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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