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及所属单位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6页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7页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8-11页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11-14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14-18页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18-20页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20-22页
五、专业名词解释·····················22-23页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部门预算已经市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根据《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财预〔2010〕264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 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78 号)有关精神,现将南宁市农业委员会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南宁市农业委员会概况
一、主管预算部门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的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南宁市农业委员会系统共有15个单位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15个。单位基本情况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农业投资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的规划、计划管理和监督实施。
2.具体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工作调研,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重大举措。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工作调研,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重大举措,负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
3.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配置和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农业保险、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4.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指导和协调农村改革试验区改革试验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贯彻落实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农村草地承包、水面滩涂养殖使用权确权工作。
5.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措施,参与全市主要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与规范化管理,参与组织农产品加工与流通;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市“菜篮子工程”的建设;负责指导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的现代化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
6.负责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负责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农业资源保护和耕地质量建设工作;承担和农业重大技术项目及示范区(园)建设;依法或根据授权负责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草山草坡、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管理和农牧渔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7.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有关政策措施,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组织重大农业科研、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组织农业教育与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8.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实施农业技术和农业产业质量国家标准和地方性标准,拟订农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认证、生产质量监督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相关工作;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
9.负责全市动物植物内部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部检疫)和动物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管理;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10.承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的行业管理职责。
11.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2. 拟订农业机械化、设施农业工程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组织拟订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指导农机服务体系建设。
13. 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4. 负责统筹管理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持续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主线,坚持把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放在突出位置,集中力量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继续实施“10+3”特色农业提升行动,积极开展“三园三区一体”创建提升,强化一二三产融合,大力开展农业产业扶贫,不断增强我市农业的整体效益和竞争力,做大做强现代特色农业文章,力争实现2018年全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4%,第一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农业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南府办[2014]84号),南宁市农业委员会是主管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内设1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人事科、综合规划科、市场与经济信息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法规科)、农村经济管理科、农村改革科、科技教育科、粮食油料作物科(行政审批办公室)、蔬菜糖料作物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经济作物科、渔业渔政科、畜牧与饲料科、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科、兽医医政药政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科。
2. 所属单位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系统共有15个单位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财政全额拨款单位15个。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5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0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000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一级预算单位)
00001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机关(二级预算单位)
00002 南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3 南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4 南宁市植保植检站(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5 南宁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6 南宁市农业信息中心(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7 南宁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公益二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8 南宁市旱作场(公益二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9 南宁市蚕业站(公益二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10 南宁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公益二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11 南宁市种子管理站(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12 南宁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公益二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13 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14 南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
000015 南宁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公益一类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2018年1月8日南宁市编办正式下文撤销我委两个二层单位(南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和南宁市种子管理站),南宁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部分职能划入机关。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南宁市农委机关
为一级预算单位,核定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工勤编制7人。现有在职人员69人,其中正处级5人、副处级21人、科级及科级以下43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82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30人、享受独生子女医疗统筹金30人,遗属7人。
2.南宁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核定编制10人,其中1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1名非领导职务编、5名科员级、1名后勤编,现有在职10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非领导职务编1人、科员级5人,后勤控制编1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医疗统筹金人数3人。退休人员5名。
3.南宁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核定编制15人,其中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编制13人,后勤编制2人。现实有在职14人,聘用门卫2人,兼职会计1人,退休人员10人。享受独生子女及医疗统筹金人数2人。
4. 南宁市植物保护站
核定编制9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编制6人,后勤人员编制1人。现实有在编在岗人员8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5人;退休人员5人,遗属2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医疗统筹金人数4人。
5.南宁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核定编制为6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外聘人员3人,兼职会计1人,退休人员4人。 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医疗统筹金人数2人。
6.南宁市农业信息中心
核定编制4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现有在职人员4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
7.南宁市水果生产技术指导站
核定编制6人,其中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6人。实有人数5人,均为干部身份。享受医疗统筹金2人。
8.南宁市旱作场
核定编制13人,其中2名正科级、1名副科级。现有在职10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双肩挑人员),专技人员2人(其中双肩挑人员1人),工勤人员人,后勤控制数7人。
9.南宁市蚕业站
核定编制6人,实有在职在编人数5人,全部为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中级4人,助理级1人。退休人员3人。
10.南宁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核定编制为6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3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医疗统筹金人数1人。
11.南宁市种子管理站
核定编制19人,其中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17人,工勤编制2名。现实有在职人员17人,退休人员38人。享受独生子女医疗统筹金人数6人。
12.南宁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核定编制14人,其中事业编制13人,工勤1人。实有在职人员11人,退休人员8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医疗统筹金人数7人。
13.南宁市水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核定编制9人,专业技术编制8名,后勤编制1名。现有在职8人,专业技术编制7人,后勤编制1名,退休人员6人。享受独生子女医疗统筹金4人。聘用2名,实验室管理员和检验室管理员各1名。
14.南宁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核定编制35人,其中管理人员4人,专业技术人员31人。现在编在岗人员35人,其中管理人员2人,专业技术人员30人,工勤技能人员3人,聘用人员3人;退休人员5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和医疗统筹金人数9人。
15.南宁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核定编制118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106人,后勤服务控制数12人。现有在职人员100 人,其中副处级3人、科级37人,其他60人, 退休人员45人。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及享受独生子女医疗统筹金50人,遗属8人,聘用渔政执法协助人员、农机监理人员、门卫、留置场看管员等30人。
第二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856.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收入4611.06万元,项目支出收入3245.75万元。补助县区收入30388.26万元。
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3.6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856.8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收入4611.06万元,项目支出收入3245.75万元。补助县区收入30388.26万元。
1.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上年结转收入安排的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5类,其中:
(1)205科目教育支出(类)287.12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中专成人学历教育,中专后续教育培训,农民技术培训,对饲料、兽药、生鲜乳、春防、秋防、种植业、农业机械化推广、渔业等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培训等。
(2)208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01.7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养老保险支出,死亡抚恤金及丧葬费的支出,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3)210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611.88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4)213科目农林水支出(类)6003.6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用于种植、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及组织实施粮食、蔬果、渔牧产品、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支出;农作物种子、渔政、兽药、农药、化肥、饲料违法添加剂、农机安全生产等的监督执法工作支出;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招商活动,围绕我市蔬菜、水果、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进行招商引资等。
(5)22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类)347.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2. 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4611.06万元,其中:
301科目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771.26万元;
302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69.37万元;
303科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65.4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245.75万元,其中:
301科目工资福利支出351.78万元,用于聘用人员工资支出;
302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2593.5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南宁市农业委员会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如全市种植业可持续发展、农村经济发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动植物内部检疫(不含森林植物内部检疫)、动物重大疫病预防工作、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和农机安全监管、农村技术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信息化建设、办公用房和设备维护修缮、设备更新购置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303科目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2万元,用于聘用人员社会保险支出。
310科目资本性支出238.5万元,用于购置执法用车和办公设备,基础设施建设。
312科目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60万元,用于按照国家政策对企事业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的奖励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7856.81万元,同比增加277.4万元,增长36.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二层事业单位2017年50%的绩效工资增量。补助县区转移支付30388.26万元,同比减少10054.65万元,下降24.8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编制指南》要求以2017年预算为基数压缩10%。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856.81万元,同比增加277.4万元,增长36.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增加二层事业单位2017年50%的绩效工资增量。补助县区转移支付30388.26万元,同比减少10054.65万元,下降24.86%。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编制指南》要求以2017年预算为基数压缩10%。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7856.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856.81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7856.8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7856.81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22类,其中:
2050402科目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成人中等教育(项)支出164.64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中专成人学历教育,中专后续教育培训,农民技术培训。
2050501科目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广播电视学校教育(项)支出46.06万元,用于开展农业中专成人学历教育,中专后续教育培训,农民技术培训。
2050599科目教育支出(类)广播电视教育(款)其他广播电视学校教育(项)支出5.9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补发。
2050803科目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项)支出70.49万元,用于开展对饲料、兽药、生鲜乳、春防、秋防、种植业、农业机械化推广、渔业等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培训。
2080501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50.02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80502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6.05万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2080505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支出545.63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101101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131.01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人员社会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60.39万元,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保险支出。
2101103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415.65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保险支出。
2101199科目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4.82万元,用于新人新办法工勤人员医疗保险保险支出。
2130101科目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2220.32万元,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30104科目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支出715.79万元,用于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南宁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130106科目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170.29万元,用于指导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休闲农业、循环农业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
2130108科目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44元,主要用于开展农业防灾减灾和动物防疫工作;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种子(种苗)、化肥、消毒剂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2130109科目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319.63元,主要用于种植、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及组织实施粮食、蔬果、渔牧产品、饲料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支出。
2130110科目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支出318.27万元,主要用于农作物种子、渔政、兽药、农药、化肥、饲料违法添加剂、农机安全生产等的监督执法工作支出。
2130111科目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125.9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2130114科目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组织招商活动,围绕我市蔬菜、水果、养殖等优势特色产业,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进行招商引资。
2130125科目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支出50万元,为进一步拓宽广西农产品在国内一线大城市的销售渠道,形成持续的影响,近年来,自治区人民政府都在北京、上海、香港等城市举办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主要用于展现会开支。
2130199科目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31.32万元,主要用于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工作调研,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重大举措。组织实施农业和农村工作调研,提出农业和农村发展重大举措,负责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中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增量补发。
2210201科目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347.5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7.59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经费预算1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5.09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107.59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7.59万元,比2017年预算94.03万元增加13.56万元,同比增长14.42%。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经费预算18.5万元,比2017年预算21.5万元减少3万元,同比下降13.9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委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我部门15个预算单位2018年预计公务接待120批次,接待人数1680人。
3.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34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增加34万元,同比增长100%。增长的原因主要是我委二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报废2部旧的执法车需购置执法用车。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5.09万元,比2017年预算72.53万元减少17.44万元,同比下降24.04%。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委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我部门15个预算单位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2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769.37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7年672.47万元增加96.9万元,同比增长14.41%,增长原因是新录用人员的办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9.7万元,同比增加461.42万元,增长87.34%,增加的原因是增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系统委托第三方督查验收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项目采购330万元、渔船牌制作项目采购54万元,旱作场维护改造费106.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3.9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4.76%;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1.31 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2.26%;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4.41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52.98%。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金额108.3万元,其中:南宁市农业委员会政务办公自动化系统升级与优化建设42.8万元,主要委托第三方进行信息系统及信息平台建设、升级、运营和维护服务;南宁市农业信息中心机房与系统维护23.5万元,主要委托第三方进行信息系统及信息平台建设、升级、运营和维护服务;南宁市农业网络舆情监测项目10万元,主要购买网络舆情监测服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服务22万元,主要是委托第三方进行新媒体信息内容服务;南宁市农业委员会信息系统安全监测与检查10万元,主要委托第三方进行信息系统安全监测与检查。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金额30742.3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767.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 乡村办专项经费339.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 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提升项目9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项目24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5.粮食安全保障暨产业提升项目2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6. 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专项建设项目81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7. 都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4035.1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 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35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我部门2018不是整体绩效目标管理部门试点单位。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南宁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附表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附表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附表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附表十一-1:预算绩效目标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
附表十一-:2算绩效目标表(乡村办专项经费)
附表十一-3预算绩效目标表(现代特色农业产业提升项目)
附表十一-4:预算绩效目标表(糖料蔗“双高”基地建设项目)
附表十一-5:预算绩效目标表(粮食安全保障暨产业提升项目)
附表十一-6:预算绩效目标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专项建设项目)
附表十一-7:预算绩效目标表(都市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
附表十一-8:预算绩效目标表(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项目)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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