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部署,尽快提升全市农业产业化、市场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夯实“美丽乡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2014年6月自治区决定开展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工作,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办发〔2014〕17号)精神和要求,南宁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和《南宁市创建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实施方案》(南办发〔2014〕85号),正式启动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创建工作。
2015年12月,为进一步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印发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2016-2017年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27号)》,我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16〕58号)》,全面启动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示范区建设。
2017年5月,根据《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市制定了《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农办发〔2017〕8号),深入推进示范区扩面提质增效建设。
2.项目实施情况
201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把示范区创建工作做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防风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加快农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抓手,采取“产村互动、农旅融合”建设模式,按照高水平规划、高层次统领、高标准建设要求,打造了一批特色优势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有力引领了全市现代农业的发展。截止到2017年12月底,全市共获认定的自治区级示范区总数18个(其中,自治区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各6个),入围2个;获认定的自治区县级示范区26个、入围8个;获认定的自治区乡级示范区32个、入围22个;有35个示范区通过了市级考评,全市累计启动创建的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示范区总数169个。其中,西乡塘区美丽南方休闲农业(核心)示范区入选国家田园综合体试点建设,横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入选创建国家第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目前,我市示范区建设由点连线、连线成面不断发展,初步形成了由乡镇级向县级、市级、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梯次发展新格局,提前实现了每个县(区)有1个自治区级示范区、2个县级示范区。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目前,我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资金来源已构建形成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2017年市财政安排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达1.2亿元,主要用于扶持示范区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安排8个申报创建自治区级的示范区奖补资金共计2400万元(每个示范区300万元);新建11个市(县)级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边建边补资金500万元,共计5500万元也已分两期划拨到各相关县(区); 奖补12个通过考评的2016年新建市级示范区3600万元也已划拨到位(每个奖补300万);扶持西乡塘区“美丽南方”休闲农业示范区开展智慧农业项目建设资金300万;扶持横县中华茉莉花产业示范区提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100万元;协助举办2017年全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动员部署会开支工作经费60万(含制作宣传视频、宣传画册、补助横县和武鸣区会议经费开支等);其他开支40万。
(二)项目绩效目标
在2016年初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深入实施自治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印发了《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南府办函〔2016〕58号)》,文件明确了2016-2017两年的创建目标:力争到2017年底,全市累计建成自治区级示范区10个、自治区认定的县级示范区20个、自治区认定的乡级示范区30个;达到市级建设标准以上示范区25个。
2017年5月,我市按照自治区关于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扩面提质增效工作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关于印发南宁市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农办发〔2017〕8号)》、《关于确定增补创建广西第二批县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名单和做好2017年下半年示范区建设申报考评准备工作的通知(南农办发〔2017〕11号)》,明确了2017年新建市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11个、申报自治区级考评的示范区11个、申报自治区县级考评的示范区23个、申报自治区乡级考评的示范区37个、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的任务目标。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设计过程
按照自治区关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建设标准要求,突出经营组织化、装备设施化、生产标准化、要素集成化、特色产业化“五化”水平,将长期绩效指标与年度绩效分解目标、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经济效益指标与社会效益指标、环境保护指标与可持续影响指标相结合,全方位多角度评价示范区建设阶段性成果。
(二)绩效评价框架
1.绩效评价原则
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规范性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二是公正性原则。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在评估中尊重客观规律,深入调查研究,讲求科学性。三是系统性原则。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应当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7〕77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宁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南财预〔2013〕68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7年财政项目支出绩效再评价工作和公开预算绩效信息的通知(南财绩〔2017〕1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南宁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展的需要,对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效率、效果、可持续性以及综合绩效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包括产出数量、质量、效率、成本投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
3. 评价标准和方法
本次评价为事后评价,主要以项目立项时的目标为衡量标准,评定本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具体评定标准参照《广西现代农业特色(核心)示范区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桂政办函〔2016〕58号)》、《第三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工作方案》、《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表》、《广西县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考评工作方案》、《广西县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考评表》、《广西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考评表》对示范区选址和建设规模、组织管理、适度规模经营、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生产管理、科技应用及品牌建设、乡村建设、主导产业发展水平进行量化评分。
(三)证据收集方法
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统计月报报送机制,同时强化示范区业务监督检查管理。采取实地查勘、听取汇报、查阅凭证等多种方式进行现场考评。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流程,结合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具体情况,将评价全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按照2016-2017年度行动方案、扩面提质增效方案设计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目标任务指标。第二阶段:指导各县区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合理安排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做好示范区现场建设和考评材料收集准备等工作。按照自治区通知要求,2017年7月份组织各县(区)申报第四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10月组织申报第二批广西县乡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考评,11月组织申报第五批广西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考评。第三阶段:根据财政预算绩效评价实施方案,结合2017年全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实际情况,填写财政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攥写财政预算绩效自评报告。
(五)本次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难以量化,部分指标的设定是参照工程项目制定,不适用于示范区建设。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分析
1.投入。2017年市财政安排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达1.2亿元。
2.过程。奖补8个申报创建自治区级的示范区专项建设资金共计2400万元已落实到位(每个示范区300万元),详见《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申报自治区级考评示范区建设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17〕190号)》;新建11个市(县)级示范区,每个示范区安排边建边补资金500万元,共计5500万元也已分两期划拨到各相关县(区),详见《南宁市财政局、南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市本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计划数的通知(南财农〔2017〕111号)》、《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南宁市第二批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17〕311号)》; 通过市级考评的12个2016年新建市级示范区奖补资金共计3600万元也已划拨到位(每个奖补300万),详见《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通过2016年市本级考评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市奖补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17〕62号)》;用于扶持西乡塘区“美丽南方”休闲农业示范区开展智慧农业项目建设资金300万,详见《南宁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西乡塘区“美丽南方”休闲农业示范区智慧农业建设项目资金的通知(南财农〔2017〕371号)》;扶持横县中华茉莉花产业示范区提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资金100万元,南宁市协办2017年全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动员部署会开支工作经费60万(含制作宣传视频、宣传画册、补助横县和武鸣区会议经费开支等);其他开支40万。
3.产出。2017年新建市级示范区11个,组织11个示范区参加第四、五批广西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评选,共获得认定8个(其中四星2个、三星6个),入围2个;第一批、第二批的5个广西现代特色(核心)示范区全部通过自治区级监测复核。组织60个示范区参加第二批广西县乡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评选,获认定自治区县级示范区8个、入围8个;获认定的自治区乡级示范区14个、入围22个。几年来,全市累计获认定的自治区级示范区总数18个(其中,自治区级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各6个),入围2个;获认定的自治区县级示范区26个、入围8个;获认定的自治区乡级示范区32个、入围22个;有35个示范区通过了市级考评,全市累计启动创建的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示范区总数169个。
4.效果。
一是特色农业产业化水平取得新提升。以示范区为龙头,全面落实自治区“10+3”特色农业产业提升行动,带动全市特色产业蓬勃发展,形成了花卉、果蔬、桑蚕等十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全市示范区有种植业类115个、畜牧类23个,渔业类3个,休闲农业类24个、林业类4个。核心区建设面积累计34.76万亩,土地流转面积达29万亩,入驻企业308家,农民合作社284家,家庭农场78个。引进加工设备1035台(套),建成包装车间和冷库11.5万立方米。
二是农业农村改革在示范区率先取得新突破。农村产权确权登记工作在示范区率先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颁证率达94.8%。宾阳县古辣香米产业(核心)示范区创新形成“机械化+服务体系+粮食银行”的“古辣模式”,隆安县“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联盟”、“统租分包”等多种利益联结的“金穗模式”在示范区中实现全覆盖。
三是产村互动农旅融合取得新发展。在示范区建设中同步推进36个生态综合示范村建设,累计建设硬化道路894.45公里、电力587.95公里、水利697.16公里,建成了一批产业发展、村庄优美、环境整洁、生态良好、乡风文明的农村新典型,成为我市农业旅游、美丽乡村建设、文化传承的新名片,市民旅游观光的目的地。其中,西乡塘区忠良村和兴宁区围村获“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称号,隆安县定江村获“广西特色生态农业名村”称号。
四是助力脱贫攻坚取得新成果。全市示范区帮扶解决农民就业4.22万人,直接带动8.95万户农民从事特色农业生产;引导149家龙头企业、1239个农民合作社参与产业扶贫,构建完善企业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带动了23万贫困人口增收。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市涉农乡镇总数为101个,2017年全市获认定的县、乡级示范区总数22个,入围的县、乡级示范区总数30个,完成了自治区对南宁市绩效考评设定的“2017年新认定的县、乡级示范区总数占该市辖区内乡镇总数比例20%以上”的目标;超额完成了《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2016-2017年)行动方案(南府办函〔2016〕58号)》制定的目标任务,提前实现了每个县(区)有1个自治区级示范区、2个县级示范区。
(二)评价结论
1.评分结果。如果总分100分,自评分98分,自评优秀。
2.主要结论。2017年度南宁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专项建设资金项目较好地完成了预算年度考核指标,示范区建设管理比较规范,部分考核指标如期圆满完成,取得了较明显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达到绩效考评目标,群众比较满意。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推动理念创新。突出示范区建设在农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加大政策扶持,深化改革创新,将示范区打造成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龙头”、农业改革的“试验田”。突出工业化思维推动示范区建设,跳出传统农业发展的思维定式,按照规模化、标准化、机械化、产业化、信息化的要求,把工业发展理念融入示范区建设。突出示范区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以示范区建设促进精准脱贫,重点支持对贫困地区发展带动较大的示范建设项目,把示范区建设的过程变成脱贫致富的过程。
2.推动制度创新。一是完善组织体制。坚持党委政府统筹推动,建立健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市级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县(区)、乡(镇)同步建立工作机构,构建市、县(区)、乡(镇)三级联动的示范区创建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建设机制。坚持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确保规划与农业发展、乡村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等专项规划充分衔接。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示范区所在村屯率先建立党小组,户主(代)会、理事会协商自治机构,引导村民以主人翁的意识参与到示范区的规划建设中。三是创新投入机制。整合资金投入,采取市财政专项补助、县区配套、企业主体、群众自筹等办法,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边建边补”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推动示范区所在村屯土地连片流转,全市农田水利等农业基础设施项目优先安排在示范区,各类支农惠农政策资金向示范区倾斜,吸引企业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示范区发展。据统计,4年来,全市示范区累计投入资金109.10亿元,其中财政投入24.83亿元,撬动社会资金84.27亿元。
3.推动科技创新。利用首府科技资源优势,依托科研院所雄厚的科研和技术力量,加快示范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示范区注入新动力。各级示范区引进高级管理人才379人,培训农民13.19万人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累计应用44项、种植业病虫害统防统治面积12.67万亩。
4.推动产业创新。推动示范区业态创新,促进产村互动、农旅融合,打造了隆安县定典屯“那”文化、“蕉”文化,马山县小都百屯“水车之乡”等一批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提高示范区效益。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作为推进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电商平台与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合作,以“互联网+农业”促进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产销衔接。
5.推动模式创新。注重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和群众首创精神,大胆探索发展新模式。宾阳县古辣香米产业(核心)示范区创新形成了“机械化+服务体系+粮食银行”的“古辣模式”。隆安县“公司+合作社+农户”“产业联盟”“统租分包”等多种利益联结的“金穗模式”在示范区中实现了全覆盖,等等。
(二)存在的问题
2017年11个申报自治区级示范区考评的示范区中,有1个落选,23个申报自治区县级考评的示范区中,有7个未入围,37个申报自治区乡级的示范区中,也有1个不合格。反映出个别县区对示范区创建工作不够重视,创建思路不够清晰,部分示范区公共设施建设进度较慢,田间管理不够规范,“五化”标准建设有待提高。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本次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采取更加务实有效的措施,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
一是强力推进增点扩面,在拓展现有示范区区域、品种、产业、行业覆盖面的基础上,坚持以点连线带面,再规划建设一批新的示范区,形成县县有示范区、乡乡有示范园、村村有示范点的建设新格局。
二是强力推进提质升级,建设完善示范区特色产业和基础设施,补齐示范区在种业、深加工和冷链物流等方面短板,升级打造一批县、市、自治区、国家级示范区。
三是强力推进融合发展,深化“产村互动、农旅融合”建设模式,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三园三区一体”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推进示范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新载体、创新新动能。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建议在邀请第三方设定财政项目绩效评价指标时,能多征询和采纳项目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这样预算评价指标会更契合自治区对南宁市该项工作的绩效考评指标,也更符合工作实际。
附件:
1.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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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xls | 下载 | |
附件2:对比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xls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