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当前正值我市晚稻种子销售季节,为严厉打击种子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优化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用种安全,现将《自治区种子管理局关于加强夏季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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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各县(区、开发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当前正值我市晚稻种子销售季节,为严厉打击种子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优化种子市场环境,维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用种安全,现将《自治区种子管理局关于加强夏季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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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种子管理局关于加强夏季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的函.pdf |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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