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开发区)农业(农林水利、社会事业)局,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及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8〕13号)精神,我委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南宁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8日印
南宁市农业委员会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8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南宁市“安全生产月”及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方案的通知》(南安委〔2018〕13号)精神,农业委结合行业安全生产实际,制订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南宁市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围绕“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主题,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执法活动,进一步树牢红线意识,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促进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活动时间
(一)“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2018年 6月。
(二)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时间:2018年5月-12月
三、活动主题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四、组织机构
市农业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杨敏主任担任组长,梁兆强副书记、周荣星副主任、黄平珠副调研员、吴诚副调研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廖云智、林为兵、黄剑锋、张超、黄范永、张祖林、谢杰等组成,负责指导市农业委“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
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设计制作并免费发放有针对性的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材料,深入一线开展送农机安全知识下乡活动。6月1日,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等法规将同步施行,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在前期学习宣贯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解读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宣传,深入细致解读,切实把农机监理“放管服”改革、便民服务等有关规定和措施落到实处。立足落实安全责任,各县(区)要积极开展农机监理部门负责人讲安全、监理干部下基层等活动,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新制度、新规定广为知晓、深入人心。
(二)开展2018年“平安农机”、“平安渔业”创建宣传活动
各县(区)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县(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要深化巩固已获得“平安农机”、“平安渔业”示范县(区)的创建成果,学习推广“平安农机”示范县、乡、村、户的经验,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力争取得新的突破、新的成效。
(三)开展“6.16”农机、渔政渔业、粉尘饲料生产等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县(区)农业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统一行动,通过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表演、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丰富多样的农机安全现场宣传和咨询活动,解答农民群众有关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生产技术、农机惠农政策等方面的问题。要积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主流媒体、行业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和各类电子媒介等,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组织开展拖拉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肃查处拖拉机无牌、假牌、脱检、改装和驾驶人无证驾驶、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继续加强变型拖拉机治理,加快老旧变型拖拉机报废,针对重要时节、重点地段、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抽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保各项农机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严格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准确、全面统计报送农机事故情况,严禁瞒报、漏报、错报农机事故。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保持通讯畅通。
(五)开展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
组织广大农机手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深刻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采取事故警示教育视频片展播等方式开展网上警示教育活动;围绕典型事故案例,制作警示教育图片、视频在农机办证大厅、农机培训学校等农机手经常活动场所播放,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广泛深入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完善优化预案,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加大装备物资投入,注重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方面的培训等活动,提高农机事故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
(六)继续深化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行动
指导县区饲料管理部门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涉及粉尘爆炸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尤其要突出整治安全管理条件差、规模大、人员密集的涉粉尘企业,帮助、指导、推动企业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排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和防汛物资储备,对原料仓库等进行安全检查,对危墙、危房加固处理或拆除;预防塌方等引起的安全生产事故,对厂区内部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疏通,防止因排水不畅引发的内涝。对查出的隐患落实整改责任,立即进行整改,有效防范各种事故的发生。
(七)开展水上安全整治专项活动
按照自治区和南宁市关于集中开展水上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以水上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全面排查渡运、涉水旅游、农(自)用船舶和渔船、龙舟赛以及中小学生游泳等涉水活动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整改影响水上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厉打击和取缔水上非法违法行为,严防重特大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市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八)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
配合自治区开展“安全生产八桂行”活动,深入开展农机上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渔政渔业等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各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好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部署,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全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二)强化督导,注重实效
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好转为目标,通过开展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安全生产督导等形式,深入基层,加强检查督导,及时消除事故苗头隐患,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充分利用行业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加强宣传,加大利用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和手机报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力度,利用视频、广播、宣传橱窗、板报、在企业显眼处悬挂标语、张贴警示标识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开设“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报道和专题节目,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四)及时报送总结和相关材料
相关科室要注意掌握、收集活动开展情况,联络员要及时报送行业安全生产信息,农机、渔业、畜牧饲料等科室将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和“安全生产月”照片及视频资料分别于6月9日、7月4日前报委办公室,由委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安委会。联系人:谭克强,电话:5534600。